非“燉”不可——寫在《我們的寵物》后面
正在寫作一個中篇,寫一個人與一只鳥的相愛相殺。人是老師,謙謙君子;鳥是鷯哥,能說會道。初始人鳥和諧共處,相處甚歡,只是后來,鳥“墮落”了,學會了污言穢語。這讓老師難過了,也難堪了。怎么辦?老師開始對鷯哥進行思想改造,施以隔離、雙規等多種手段。未果,忍痛逐之。逐之不久,鷯哥竟翩翩歸來,于是人與鳥開始了對峙與博弈……小說前半部進展順利,進入結尾,我略微茫然了,茫然之際竟然走神兒了,創作出一篇人與豬的小說。
放下人與鳥,牽起人與豬。故事模型一致,意蘊卻不盡相同。
人與動物,歷來就是小說家喜歡的題材。在我有限的閱讀里,僅國內當代小說而言,莫言的長篇小說《生死疲勞》是此類題材的神作,人與動物合一,以輪回結構全篇,陰陽貫通,燦爛輝煌。天津作家王松的中篇小說《雙驢記》也寫得驚心動魄,尤其悲壯的結尾,令人終生難忘。二十年前,我有短暫的半個月的養狗經歷。那條棕色的弱小的中華田園犬,僅僅帶給了我們一周的快樂,后一周便染上狗瘟。我們開始了忙碌的救治,治療未果,奄奄一息之際,我忍痛到醫院對其實施了安樂死。我至今記得狗的名字叫丫丫。那是一段很不愉快的經歷,至今不忍回想。
應該說,我對貓狗還是缺乏深切體認的。大連作家馬曉麗是我好友,她養過一條威風凜凜的大金毛。有一次,她跟我講起金毛生前的故事,言談間,像是一個母親在講述一個頑皮的孩子。曉麗對動物的觀察與感受,讓我慚愧與受教。無怪她前幾年寫出那么優秀的《陳志國的今生》。小說里,陳志國是一條漂亮的狗,因一次外出托養,性情大變,由高傲變得自卑,由任性變得膽怯,曉麗觀察之細微,描寫之真切,令人贊嘆……相比之下,我覺得我對動物的感受太弱了,或者說,太理性了。
即便如此,我的小說似乎也挺喜歡寫動物的。倒談不上是動物題材,但動物卻經常在我的字里行間閃現。
2005年,我在《作家》發表了中篇小說《克里斯蒂娜》,里面出現了一只猴子。這只珍稀動物,是該篇小說的敘事動機,也承載著小說的某種寓意,但該猴子在這篇小說里只是以聲音的形式出現,算一個影子吧。2012年,小說家陳謙組稿,我在財經類雜志《新世紀》上發表了一個五千字的短篇小說《寵物》,寫的是寵物墓地里埋了一個窮人。動物只是這篇小說的背景。2018年,還是在《作家》雜志,我發表了短篇小說《教授與狗》,這回動物深入參與了沖突,是一個正經兒的角色。
寫動物,我比較滿意的是2004年發表在《人民文學》上的短篇小說《大閘蟹》。不僅是寫了動物,更關鍵的是,借此體現了自己的小說理念。
小說寫了主人公出差蘇州,給兒子買回了三只價格不菲的正宗陽澄湖大閘蟹。兒子寄宿,主人公就把大閘蟹悉心養在家里,等兒子周末回來享用。但是,生猛的大閘蟹竟然逃脫了,于是主人公便開始尋找,在小區門口張貼出懸賞廣告。一連幾日,主人公非但沒有找到蟹子,卻在門口的垃圾箱里看到一只紅色的大閘蟹殘骸——顯然是被人煮著吃了。另外兩只呢?于是主人公在懸賞廣告旁邊貼出了大閘蟹的保養常識。一天后,他看到了另一只大閘蟹的殘骸,只是吃得太草率了。顯然,食用者沒有掌握這道美味的正確吃法,于是主人公在懸賞廣告旁邊又貼出一張大閘蟹的吃法指南。隔日,主人公終于在垃圾箱里看到了最后那只蟹子。當然也是被煮著吃了,只是這回吃得非常圓滿,非常成功,那是南方老饕才能做到的,吃完蟹子后又把蟹殼拼在一起,拼成一個完整的栩栩如生的紅色蟹子。于此,主人公釋然了,周末,他買了三只本地的赤甲紅,等兒子回來享用。
我啰啰嗦嗦地復述這個故事的情節,因為《大閘蟹》這部短篇小說,大抵體現了我的小說理想——敘述層面是有趣的故事,寓意層面是耐讀的小說。
短篇小說有固定的物理空間,不可能無限大,但是小說藝術卻追求意義空間的寬廣與深邃。從一個特定角度上說,越想寫得長,可能意義空間越收窄。是的,這是一個悖論,解決這個悖論的方法,一定不是把小說寫長,尤其是日見“肥胖”的短篇小說。小說離不開現實描寫,但是小說里的現實描寫的目的,一定指向現實背后的意蘊。相對于小說所要表達的意蘊,現實應該是一個寓體,或者說,是一個被故事掩護與遮掩的寓體。小說的悖論又一次出現了,小說不是簡單的寓言,小說的寓體必須貼合現實,但是現實與寓體的關系應該是言在此而意在彼,或者說,既在此也在彼。他們的關系充滿著緊張與張力,是彈性的,恍惚的,若即若離的,同床異夢的。
繞了一個大彎兒,還是回到這篇小說吧。《我們的寵物》寫得并不順當,甚至說有點狼狽。
引發我寫作的動機,就是主人公為了孩子而養了一頭香豬,結果香豬越長越大。這個越長越大,激發了我的想象。我感覺這是一個有趣的故事。
故事不是小說,但是小說離不開故事。有趣的故事,一直是我導入小說的端口,也是小說的底座。趣味,常常是激發我寫作的動機,但是我也知道,僅僅有趣是不夠的,得有意蘊啊!如果不能開掘出豐富的意蘊,有趣就顯得單薄甚至油滑了。那樣寫,頂多是一篇平庸的小說。
于是我把香豬改為一頭普通家豬,就是說主人公被騙了,把一頭家豬當作香豬來飼養了——說供養更準確,而且騙子又是一個假冒的“老兵”。此刻,我知道我摸到了小說的重心。飼養一頭香豬引發的沖突,不算悲劇,但是把一頭家豬當作寵物并且一往情深,悲劇氣息撲面而來了。
很多作家在形容寫作時,有各種比喻,最常見的有“推敲”和“打磨”,還有的用一個“盤”字。我感覺“推敲”“打磨”與“盤”,可能指的都是艱辛修改的過程吧。這幾個說法于我來說,頗覺意猶未盡。如果讓我來形容一下,我想到“燉”這個字。
敲出這個“燉”字,我不禁啞然失笑。用如此俗常的詞來形容高雅的小說,似乎多有不敬。但是想一想,小說還就是要“燉”一“燉”的,尤其是短篇小說,非“燉”不可。
寫小說,得把故事情節想明白,想明白才可能寫明白。但是,僅僅寫明白是不夠的,甚至也沒必要。世間萬物,哪有那么多的“明白”?苛求所謂的“明白”,非但徒勞,甚至可笑。接受美學告訴我們,文學作品的意義并非由作家單方面賦予,它需要通過讀者的閱讀來加以完成。從這個意義上說,作家的任務不是要寫明白,而是要尊重讀者,給讀者創造更多的想象空間。所以,比寫明白更重要的,是營造豐富的指向空間,激發讀者的想象力。就像中國傳統畫論的“四品”,畫得像只是初級技巧,掌握了這個技巧再畫不像,才是創作,才是藝術。我內心執拗地相信,那些明白之后再刻意寫不明白的地方,恰恰是對讀者的尊重,也是小說藝術的魅力所在。
所謂的“不明白”,更準確的說法是混雜與雜糅、朦朧與含蓄。用中國傳統美學的詞匯來表述,就是意境。意境里一定有滋味,但滋味卻不能涵蓋意境。如果達不到意境,那就先努力寫出滋味,也是好的吧。
與“燉”相對應的是“煮”。“燉”是藝術化的現實,而“煮”可能只是把現實故事化。如果把“明白”比作一個食材,把食材煮了,熟了,這就是故事;而把“明白”燉了呢?我們知道,燉的烹飪方法里,得加諸多調料,文火慢工,得軟爛,得入味。煮的目的是熟,燉的目的不僅是熟,還必須有滋味,值得品味。“煮”就是想明白后再寫明白。“燉”呢?非但要把“明白”煮熟,而且要讓“明白”軟爛與入味,從而烹出那種三言兩語不能表述,甚至是心里明白而語言無法呈現的滋味。沒錯,滋味就是小說的多義與開放,就是意蘊的豐盈與不可言說。
回到《我們的寵物》。“我”把一頭家豬當作香豬來供養,情感是真摯的,而對象是假的,這無疑是一種錯位的關系,由此激發出來的所有矛盾,最后都要作用到“我們”身上。或者說,小說里所有的人物關系,都要向這種錯位的關系小心翼翼地靠攏。“我們”與寵物,“我”與妻子,“我”與堂哥大龍,甚至著墨不多的鎮長,甚至真假“佩奇”,都籠罩在這種錯位的關系里,并在各自的錯誤道路上奮勇前進。此中諸多關系,是我刻意調制的,如同佐料,與主干情節一道,共同“燉”出這么一篇小說。
有一種說法,短篇小說是結尾的藝術。這個說法比較傳統與老舊。我們熟知的許多現代派佳作,結尾都是散亂的。在失去“彼岸”的現代語境里,完美圓潤的結尾是否還那么有說服力并令人信服?我要說的是,本篇小說的結尾是我動筆前就想好的,作品里的“我”從堂兄那里拎回一個貌似“佩奇”的大豬頭,放在陽臺上宣示。這個雪白的滴血的碩大豬頭極具畫面感,幾乎震懾住筆者了。我不能確定這個結尾與全篇的內在情緒有多少緊密關系,但是我又非常喜歡。我直覺這樣收尾很好,卻又說不太清楚。
我說這篇小說寫得狼狽,還有一個證明。小說完稿之際,我竟然又把人稱做了改動,由第三人稱改為第一人稱。這一改動看似簡單,其實人物心理也隨之需要調整。這般辛苦地“燉”,讓我生出些許倦怠。如此,我電腦里就有了兩篇小說——“他”的和“我”的。這樣的調整在我寫作的經歷里是第一次。理由很簡單,也很充分,“我”的悲劇一定比“他”的悲劇更感人。隨之確定的還有小說題目——由最初的《豬頭》到《佩奇》,再由《寵物》到現在的《我們的寵物》。
從小說題目的調整,是不是也能看出“燉”的痕跡呢?
近年的《長城》,力推短篇并致力于短篇小說藝術的探索,成績斐然,廣受作者與讀者的矚目。我借創作談之機,拉拉雜雜寫出以上體會,向讀者朋友們匯報,也向同道求教。